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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部门、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 2025-2026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产生节点: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2. 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我院需完成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报表样式(见附件1)。

    1.请财务资产处提供学院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的基础数据和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中相关经费投入情况。

2.网络中心相关系部依据财务资产处提供的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2的基础数据信息将属于本部门系部的各项贵重仪器设备信息数据进行完善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sm3>说明,列D-H、列Z的数据请认真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与财务资产处联系。

3.请各系、技师部在“2026年实训场所信息统计情况表(附件3)”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完善、补充所辖实训场所相关信息,为下一步办学质量监测工作打下基础。

4.部门在填报数据时应认真负责、据实上报,所报数据应有切实数据来源,不得随意填写。

5.请各有关系部2026929日前填写好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材料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生产实训中心。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反映我院实验室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部门务必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工作联系人:孙波 sunbo@sdlvtc.edu.cn  18053197081

附件1: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

附件2:贵重仪器设备表基础数据版

附件3:2026年实训场所信息统计情况表

生产实训中心

2026年920日